读《资治通鉴》76——白马非马


此文章由 4633aa2d 发布于 2023-01-24 19:57:03

  原文:赧王十七年(公元前298年)

  赵王封其弟胜为平原君。平原君好士,食客常数千人。有公孙龙者,善为坚白同异之辩,平原君客之。孔穿自鲁适赵,与公孙龙论臧三耳,龙甚辩析。子高弗应,俄而辞出,明日复见平原君。平原君曰:“畴昔公孙之言信辩也,先生以为何如?”对曰:“然。几能令臧三耳矣。虽然,实难!仆愿得又问于君:今谓三耳甚难而实非也,谓两耳甚易而实是也,不知君将从易而是者乎,其亦从难而非者乎?”平原君无以应。明日,谓公孙龙曰:“公无复与孔子高辩事也!其人理胜于辞,公辞胜于理。辞胜于理,终必受诎。”

  齐邹衍过赵,平原君使与公孙龙论白马非马之说。邹子曰:“不可。夫辩者,别殊类使不相害,序异端使不相乱。抒意通指,明其所谓,使人与知焉,不务相迷也。故胜者不失其所守,不胜者得其所求。若是,故辩可为也。及至烦文以相假,饰辞以相惇,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夫缴纷争言而竞后息,不能无害君子,衍不为也。”座皆称善。公孙龙由是遂绌。

  柏杨白话版:公元前298(周赧王十七年)

  赵王(二任惠文王)赵何,封他的老弟赵胜当平原君。赵胜好结交贤士,食客常有数千人。有一位公孙龙,在逻辑上的造诣,至为精湛,以《坚白论》《白马论》《异同论》受到尊重,也当赵胜的宾客。(公孙龙属于名家学派,名学,就是逻辑学。西洋逻辑学,分原理论及方法论。中国名学,始终陷于原理论的诡辩漩涡,一直建立不起来一项理则方法,所以不能帮助哲学的发展和促进科学的进步。公孙龙的大著《公孙龙子》十四篇,而以白马非马,留给后世深刻的印象。)恰巧孔穿(孔丘后裔)从鲁国到赵王国,跟公孙龙辩论奴隶有三个耳朵(《庄子》有鸡三脚之说,内涵相同)。公孙龙反复探讨,分析精微。孔穿张口结舌,说不出话,只好告辞。第二天,再见赵胜,赵胜说:昨天公孙先生的一番话,真了不起,你以为如何?孔穿说:我也佩服他,他几乎能使奴隶生出三只耳朵来。问题是,事实上却不可能。所以我特地来问你:要经过艰难的辩论,才能肯定奴隶有三只耳朵,可是事实上它却是假的。肯定奴隶有两只耳朵,可容易的很,而它却是真的。你选择哪一项?选择困难的假的?还是选择容易的真的?赵胜无法回答。第三天,赵胜对公孙龙说:你最好不要跟孔穿辩论,孔穿道理胜于言词,而你言词胜于道理,恐怕你终必屈服。

  邹衍经过赵王国(首都邯郸),赵胜请他跟公孙龙辩论白马非马。邹衍婉拒,说:不行,盖辩论的意义,在于使类别分明,不相侵害,使道理清楚,不相紊乱。提出原则,显示它的目的何在,要大家一目了然,免得迷失。胜利的一方,不失去他的主见。失败的一方,能得到他所追求的真理。在这种情形下,才可以辩论。假如只靠名词定义之类词汇的堆积和美丽抽象的理论,来咄咄逼人,引用灵巧的譬喻转移方向,引导人们堕入他所预设的五花阵里,最后简直忘了主题。这对正规的思考力的训练,有严重伤害。有些人一旦发言,言词锋利,纠缠一团,一直纠缠到大家都不说话了,他才最后闭上嘴巴。这种争论,对君子而言,已造成困扰,我不愿参加。在座的人都同意邹衍的意见,公孙龙从此受到疏远。

  读书笔记:选择困难的假的?还是选择容易的真的?孔穿此问,值得我们沉思。现实中有太多故作高明,故弄有玄虚,选择困难的假,而不选择容易的真的例子。辞胜于理的人口才好,容易赢得认可;理胜于辞的人,如果口才不好,反而不容易获得认可而辞理俱佳的人又实在少见。

  邹衍对于辩论的意义的论述,非常深刻。要提倡辩论,理不辩不明,但也要明确辩论的目的,即明晰道理和是非,而不是故弄玄虚。

  公孙龙,(公元前320年-公元前250年),赵国邯郸人,是名家代表人物之一,名家离坚白派的代表人物,“诡辩学”的祖师。名家活跃于战国中后期,提倡“正名实”学说,善于辩论,以进行逻辑分析和探寻思维规律见长,故又称“辩者”,西汉始称“名家”。冯友兰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将名家分为“合同异”与“离坚白”两派,前者的代表人物是惠施,后者的代表人物就是公孙龙。

  名家是春秋战国社会大变革的产物。他们的辩论,“不法先王,不是礼义”,具有反传统的精神,是为新的政权服务的。但由于他们认识的角度不同,因此观点有所不同。惠施、公孙龙都是片面夸大了认识的某一方面,惠施强调事物的“同一”(即同)的一方面,公孙龙则强调事物的差别(即“异”)的一方面。他们在各自所强调的方面都有精辟的思想,但是这些认识却受到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限制。他们的错误是人类认识发展史上不可避免的,后期墨家的逻辑思想正是对他们的批判总结。

  但是,名家在历史上是有贡献的,他们非常有似于古希腊的智者派,甚至于连某些命题都是相似的或者相同的(例如公元前五世纪伊里亚的芝诺就有过“飞矢不动”的命题)。名辩学派和智者派大约前后同时各自在东方和西方以几乎相同的诡辩式的理论活动,参与了当时历史性的社会大变动,并促使人类思想认识大为深化。这是人类文明史最值得引人注目的现象之一。

  公孙龙完全脱离感性认识,只强调概念的逻辑分析,具有十分浓厚的形而上学特色。但在逻辑学上,他的贡献是值得重视的。公孙龙的主要著作是《公孙龙子》,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提出了“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

  “白马非马”是古代思想史上的著名命题。公孙龙的论证是这样的:第一点是:“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大家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白马”的内涵的不同。“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一种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加一种颜色。三者内涵各不相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二点是:“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惟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若用西方逻辑学术语,我们可以说,这一点是强调,“马”、“白马”的外延的不同。“马”的外延包括一切马,不管其颜色的区别。“白马”的外延只包括白马,有相应的颜色区别。由于“马”与“白马”外延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第三点是:“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己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白与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这一点似乎是强调,“马”这个共性与“白马”这个共性的不同。马的共性,是一切马的本质属性。它不包涵颜色,仅只是“马作为马”。这样的“马”的共性与“白马”的共性不同。也就是说,马作为马与白马作为白马不同。所以白马非马。

  公孙龙的论证在逻辑上和概念分析上做出了独到的历史贡献,但是他把一些概念混淆而流入诡辩。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个别与一般的差别。但是,他夸大了这种差别,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并加以绝对化;最后达到否认个别,只承认一般,使一般脱离个别独立存在。这样,就把抽象的概念当成脱离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庄子·天下》还记载了辩者“二十一事”,其中一些命题与公孙龙有关。如“鸡三足”,又见于《公孙龙子·通变论》:“飞鸟之景,未尝动也。”也是属于公孙龙一派的命题。景即影。这个命题是说,飞鸟的影子并没有在运动。在每一瞬间,飞鸟的影子可以认为是不动的。但是时间有连续性,空间有延展性;飞鸟之影在时空体内又是运动着的。这个命题对运动的性质具有片面的认识,但是最终是走上形而上学,否认运动的可能性。

  《坚白论》的主要命题是“离坚白”。公孙龙的证明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假设有坚而白的石,他设问说:“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曰:何哉?曰: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也。”这段对话是从知识论方面证明坚、白是彼此分离的。有一坚白石,用眼看,则只“得其所白”,只得一白石;用手摸,则只“得其所坚”,只得一坚石。用眼看时,只能看到白,不能感看坚;用手触摸时,只能感觉到坚不能感觉到白。所以,从知识论方面说,只有“白石”没有“坚白石”。这就是“无坚得白,其举也二;无白得坚,其举也二”的意思。

  公孙龙关于名与实的关系的理论是建立在他的关于共相的唯心主义哲学理论之上的。他认为,共相是一种独立存在。他的“坚白论”就是企图论证一块白石头的白色和坚硬性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他首先从关于“坚白石”的感觉来进行分析,企图说明,“坚”与“白”可以互相分离,然后再说明它们可以离开人们的意识而存在。他说:“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者,无白也。”又说:“得其白,得其坚,见与不见离:不见离。一一不相盈故离,离也者藏也。”这是说,看的时候感觉不到坚硬性,而只感觉到白色,这时候坚硬性等于没有。触的时候感觉不到白色,而只感觉到坚硬性,这时候白色等于没有。或者感觉到白色,或者感觉到坚硬性。感觉到的与感觉不到的是彼此分离的。彼此不联在一起,所以说是分离。而分离就是藏在自身之中。(公孙龙自己解释说“藏”是指“自藏”有相当于“潜存”之意)公孙龙的这两段话是说坚白石的白色和坚硬性是可以彼此分离而存在的。他又说:“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同上)这里所说的“神”即精神作用,也就是指意识;“火”就是光。这是说,例如白色是靠着眼睛和光看见的。但光本身没有见物的作用,那么光和眼睛合在一起也不能看见,只能是意识在看见,而意识本身也是没有见物作用的。所以白色是和视觉分离着的。公孙龙在这里是在说明白色等共相是可以离开人类的感觉而独立存在的。(公孙龙在这里犯了一些逻辑错误。因为由眼睛离开了光不能见物和光本身没有见物作用这样的前提,不能推出,眼睛和光合在一起也不能看见。)由这一些话可以清楚地看出来,公孙龙主张像“白色”这一类共相是客观存在的,因之他是客观唯心主义者。

  公孙龙在中国逻辑史上第一个提出了“唯乎其彼此”的正名理论,强调“彼”之名必须专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这样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谓之“名正”;否则,“彼”或“此”之名就不能成立。这涉及到“名”必须具有确定性的正名原则。他在《名实论》中初步阐述了任何一类具体事物都具有确定的属性和属于一个确定范围的逻辑思想,从而为明确“名”的外延和内涵提供了客观基础。“离坚白”和“白马非马”都是在这一正名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命题。


  公孙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首先,他坚持了物质第一性的唯物主义立场,提出了类似古希腊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的本体理论,这是对中国古代哲学本体论的一个独特贡献;其次,他提出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知性认识理论和知性思维方式;第三,公孙龙所创立的知性逻辑学说可以说是他对中国古代思想史的最伟大的贡献。正是他在中国思想上第一个提出了相对完整和系统的知性逻辑学说,论证了知性逻辑的概念理论和基本的思维规律。他上承邓析、伊文、惠施的名家学说,下启后期墨家和荀子的逻辑思想,因而构成了中国古代逻辑思想发展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正是公孙龙在总结邓析所开创的名实之辨的基础上,将名实问题作为真正意义上的逻辑问题来加以研究,从而使逻辑学称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孙龙既是中国先秦名家学说的集大成者,又是中国逻辑学理论大厦的真正奠基人。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上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

  公孙龙观察事物,虽然把个别与一般用""的观点绝对化,只见离而不见合,不符合辩证法的“个别存在于一般之中”的观点,但他能够开辟逻辑领域,建立逻辑学的理论体系,有助于百家争鸣的发展。中国历史上多数学派看重研究政治伦理,多不懂逻辑学,甚至不承认这门学问,往往以政治伦理观念来批评公孙龙的逻辑思想,直到近世人们才公开承认公孙龙辩学对象逻辑的问题,并加以重视。

  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说虽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和开创性,也符合辩证法讲的个别与一般相区别的原理,更有纠正当时名实混乱的作用。但是,他沿着同样的原理随后再提出的“鸡三足”、“火不热”等辩说确有走火入魔之嫌,已坠入“诡辩”的深渊中。怪不得荀子要斥他为“此惑于用名以乱实也。”邹衍要批评他是“害大道”、“不能无害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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